Monday, March 23, 2015

憶國立道南中學...........羅德馨校長


(原文發表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廣東同鄉會文獻季刊』第28卷第四期。謝謝何廣燦同學提供)

源起
      四十六年夏,越南政府公佈國籍法:凡在越南出生之華僑,均須歸化越南國籍。僑胞對此突如其來之橫蠻措施,既無法反抗,亦難以順受,多作歸國計。政府為維護僑胞利益,乃一面交涉,一面進行接運不願加入越南國籍之僑生返國就讀。行政院迅即成立越南專案小組,專司其事。

設校經過
      其時教育部部長張其盷先生對僑生返國後之教育問題,特別重視,乃於是年八月一日明令成立國立華僑高級、初級、女子中學等三所籌備處,派石劍生、續琨、羅德馨等三人,分任籌備處主任,著手接收僑生事宜。
政府接運越南僑生返國經過及處理情形
        第一批分兩次辦理:
        第一次於四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學生自費專機一架抵台。
        第二次於四十六年八月一日,政府派專機五架飛越接運抵台。
        以上兩次共計二九四人(男生二0五人,女生八十九人),於八月二日赴北投復興崗幹校講習,八月十一日結訓。
        第二批亦分兩次辦理:
        第一次於四十六年八月三日由學生自費專機一架抵台,暫住台北師範。
        第二次於四十六年八月十一日由政府派專機四架飛越接運抵台。
        以上兩次共計二三八人(男生一七二人,女生六十六人),即赴北投復興崗幹校講習,八月十六日結訓。
        以上兩批四次先後接運僑生返國者,總計達五三二人(男生三七七人,女生一五五人),旋因越南政府突然宣稱所謂「罪犯」華僑,我政府未能接受,交涉無效,接運僑生工作暫告停頓,原定接運已領有回國證之僑生一八五0人,大部份未如願返國。
      三校籌備處倉卒成立,未有校舍而學生已來,如何因應煞費周張。乃商得台灣大學、師範大學及台北師範等三校之同意,暫時借住。為免學生荒廢學業計,復由教育部商准台灣省政府借用台灣省訓團,於九月三日聯合上課。十一月一日再遷到桃園縣中壢鎮省立法商學院上課。直至十二月杪,教育部以接運工作暫告停頓,已接返之五三二人,除分發大專及護職、師範、育幼院外,留讀於三校之學生僅三七二人,為切合實際需求,乃將原計成立三所學校合併為一所,命名為國立道南中學,派羅德馨為校長,飭於四十七年元月一日成立,並於二月十日遷入台北縣蘆洲鄉新址。

校舍與經費
      本校位於台北市郊台北縣蘆洲鄉,全校面積五‧00八八甲,折合一四‧六九六坪(地價七三四、八00元,地上物補償價二八、一四一‧四0),校舍由教育部策畫建築設置小組辦理,建成兩幢大樓(占面積共二千建坪,建築費新台幣七五五萬元),園林景色,幽雅莊重,確是學子藏、修、息、遊之好處所;計有教室十二間,可容學生七二人,辦公室、醫務室、實驗室、圖書室、交誼廳、盥洗室、浴室等均妥為配置,導師寢室配屬於學生宿舍便於輔導,廁所全部抽水裝置。為求食水符合衛生標準,建築電動水塔一座,尚敷應用。
      本校經常費每月新台幣二八、七00元,水電消耗及維持費每月五000元,課外活動費二五00元,其他如醫藥衛生費,教職員眷舍租金及修繕費等,均為預算所無。
       學生公費按實有人數核發六0%,餘後補發。

編制及班級
      本校編制為:校長一人、處主任三人(專任教員兼任)、專任組長六人(專任教員及軍訓教員兼任)、專任教員二十五人(導師由專任教員兼任)、會計主任一人、校醫一人、護士一人、生活指導員二人、幹事五人、技士一人、共四十四員,另工友十五人(包括警衛二人、司號一人及專任廚房工作七人)
      本校當時有學生三七八人,共分八班,高中、初中各四班(其中高二、初二各兩班),男女學生混合上課。

學生一般生活表現
      本校學生均來自越南,其返國動機純由於熱愛祖國,渴求接受祖國文化薰陶。但因生長海外,生活習慣多有不同,加以一再遷播,情緒上不無影響,致少部份同學生活略形散漫,尊師重道與自動自發表現亦嫌不足,俟經訓導人員善加啟導後,頗有改進。
        海外僑校大抵各個的取錄標準不同,本校學生程度固屬參差,而年齡差距尤大;且由於中越僑匯未通,全部學生仰賴政府公費(每人膳費每月一二二元、服裝費每年一七五元、書籍費每年七十五元),行政院按實有人數六0%發給。其中部份學生在台並無親友,告貸無門,困苦特甚。
       本校學生參加校外活動,多有良好表現,例如參加僑委會主辦之僑生杯籃球、桌球、象棋、攝影比賽,救國團台北支隊主辦之青年節徵文、演講比賽,及教育部主辦之課外活動研討會等,多獲前三名及好評。
      本校學生參加大專升學考試,升學率七0%成績不差。畢業後在社會為良好國民,在各行業中亦各有成就。
       學生籍貫以廣東為最多,占全校九一‧七%,福建次之。

員工生活情況
       教職員方面,其待遇與省立中學相同,以單身導師為例,每月薪津四四五元至五六0元之間,但因全體學生以校為家,朝夕與共,除教學外,尚須負管訓之責,且普通學校均有寒暑假,而本校學生在假期中,亦全部留 校繼續教導,教師終年辛勞,幾無休閒時日,精神負擔異常沉重,如非具有為僑胞服務熱忱,為教育犧牲決心者,咸不願來校擔任教職。
        工友方面因校區範圍遼闊,人少事繁,每人每月連米代金共約二00 元,扣除伙食費一二二元外所得不多,雇用亦非容易。感謝各方之關懷與同仁之協助
      本校建校以來,不獨教育部張其盷部長暨僑務委員長鄭彥棻先生及各級長官之關懷愛護,立法院教育、僑政、財政諸委員亦常蒞校視導,蔣公總統夫人宋美齡女士關懷僑生生活,特蒞校參觀並慰問僑生。另有越南華報四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刊載:關心本人由校長調任省教育廳督學,略云以本人創辦國立道南中學已具規模,一旦 離去,全體學生均覺依依不捨,無不潸然下淚。他如地方團體計有台北縣、救國團、民眾服務站與當地熱心人士等經常照顧,最後更要感謝本校員工同仁竭誠協助,及今追憶仍深感謝!

後語
      本人服務僑務,不敢說有什麼犧牲與奉獻,惟憶及在中壢時,本人因病住院,在進入手術室前,腦海中所牽掛者,只有越南僑生,個人確是全心投入,其次在蘆洲時,一學生因細故與在地學生發生誤會,包圍對方居所,引發拘留在地學生意外事外,幸而家長明理,不加追問,雙方學生彼此握手,和好如初;至保釋責任本人自當負責。他如學生患病住院,居處安危更是本人責任。病後精神與體力稍遜,誠恐有誤公務,曾一度呈請辭職,梅貽琦部長批復:「擘劃經營,成績卓著,慰留。」長官垂愛,至深感慰。
      余性魯鈍,學識淺薄,籌建華僑三校三人小組,蒙長官拔擢,忝列其一,旋因情勢變遷,委余專責籌建國立道南中學,並任創校校長,殊感榮幸。當時經費短絀,物質缺乏,人手不足,處困苦之境,行難能之事,厥惟緊抱堅苦卓絕之精神,秉持行者常至之決心,卒能達成任務,無愧職守,亦云幸矣。日月逝於於上,余早已退休,倏忽已屆杖朝之年,每於風雨晦明之際,緬懷疇昔長官培植之恩,同事勷助之情,學子書聲朗朗之音,點點滴滴,長存心坎。每念及此,無不輾轉竟夕,抱枕微笑,不知東方之既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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